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度,规范我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2025年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 (2025年版)》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
附件: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 (2025年版)》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